淮文明办〔2013〕34号
关于夯实社区志愿服务基础
提升社区志愿服务标准的
通 知
各县区文明办:
安徽省第三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暗访组在对我市创建工作情况反馈中,指出了我市创建工作包括社区志愿服务创建活动的问题,为认真整改问题,进一步夯实社区志愿服务基础,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创建活动,现将社区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标准通知如下:
一、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建立健全
1、设有志愿服务站,工作站标牌清晰明确,办公条件良好;
2、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健全,制度上墙,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社区志愿服务工作。
二、志愿服务文化氛围浓厚,志愿服务广场设有三牌一栏一氛围
1、依托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在社区辖区范围内选取一个人流量相对集中、开阔的活动场地,培植社区志愿服务广场,每月定期开展便民利民等志愿服务活动;
2、志愿服务广场上醒目位置设置志愿服务广场标志;
3、志愿服务广场设有志愿服务文明提示牌、制度牌、公告牌、宣传栏,公告社区志愿服务联系电话,志愿服务广场活动时间,展示志愿服务知识、辖区志愿服务资源和优秀典型,大力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
4、社区道路和绿化带、楼栋外墙和楼道等处,设有与环境相适宜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营造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丰富
1、每月开展一次以上的志愿服务广场活动并提前广而告之社区居民;
2、活动现场有展板、宣传册,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等;
3、加大志愿服务宣传,提高志愿者注册率、知晓率,注册志愿者人数≥户籍人口数的5%,志愿服务群众知晓率、支持率≥80%。
四、规范资料
1、志愿服务队伍有花名册,至少有5个以上志愿服务队(共产党员志愿服务队、扶危济困志愿服务队等等),每队有10人,有联系方式,每月开展1次以上活动;
2、年初有活动计划,含上级领导部门的相关文件资料、活动通知及本单位活动计划和会议纪录;
3、活动有纪录,纪录突出每月主题活动,图文并茂;
4、年中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活动成效须有真实的统计数据),志愿服务人员培训、表彰及志愿服务活动资金投入有纪录,活动资料收集统一规范,归档装订成册。
淮南市文明办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