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工职评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政评办字〔2019〕1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标准和条件
2019年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严格按照《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皖宣字〔2011〕22号)和《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申报人的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二、评定时间安排
1、申报推荐(2019年9月2日至9月20日)。各县区、各单位政工职评部门要积极开展政工职评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认真做好申报、公示、群众评议和考核推荐等工作。
2、材料初审(2019年9月20日至10月18日)。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把好审核关。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的,不得提交评审。对上年度评委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的人员,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再受理。
3、面试答辨(2019年10月18日至11月8日)。主要对申报人申报论文、继续教育专业知识、实际能力、业绩、学术水平等进行评价,采用现场答辨公开进行,对面试答辩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评审。
4、组织评审(2019年11月8日至11月29日)。各级评委会要把好评审关,坚持评审条件和标准,严格履行评审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评审任务。
市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对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发放任职资格证书。
三、工作要求
1、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要按照规定的目录和要求报送(具体要求及样表附后)。其中,申报对象的学历、学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组部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等文件规定办理;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三篇代表作品应是在取得中级专业职务以后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其中应有2篇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转评人员申报晋升高一级政工职称的,其作品应是在转任政工岗位后公开发表的。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填报表格比照高、中级政工师填报表填写。全市高级政工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评审材料或报送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其中,县区以下事业单位需设岗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的,应于2019年8月13日前报市政工职评办公室初审,经省政工职评办公室核准后,方可申报。对评审材料纸质及电子档应由主管部门负责政工职评的工作人员直接送达市委宣传部干部科(联系人:孙伟伟 联系电话:6678458)。有关表格可从淮南文明网下载。
2、落实评聘工作。评审工作结束后,对于取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按照规定领取资格证书人员,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办理专业职务的聘任手续,落实聘任人员有关待遇。
3、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认真执行全国和省有关职称评审政策规定。为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工职称评审工作的检查。市政工职评办将适时组织抽查。对违反职称评审政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附件:报送政工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
淮南市政工职评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附件:
报送政工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
一、单位党委(党组)的推荐报告(附评审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
二、主卷材料一套
高、中级政工师
1、封面(附表一);
2、《评审高、中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一份(附表二);
3、《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份;
4、公示材料(附表三);
5、群众评议材料一份(附表四);
6、单位党组织对被推荐人的考核材料一份(附表五);
7、政工专业代表作品复印件(按发表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发表在期刊上的复印时需要带有CN刊号的封面、目录、正文,报纸上的需要带有CN刊号的刊头、版面号、正文);
8、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职称英语和计算机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0号),在申报政工类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古汉语考试)不作必备条件;
9、中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聘书( 申报政工师需初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10、主要获奖(奖励)证书复印件(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初级职称(助理政工师、政工员):
1、封面(附表一);
2、《评审初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一份(附表二);
3、《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份;
4、公示材料(附表三);
5、群众评议材料一份(附表四);
6、单位党组织对被推荐人的考核材料一份(附表五);
7、政工专业代表作品复印件(字数1000字以上);
8、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初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聘书( 申报助理政工师需初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0、主要获奖(奖励)证书复印件(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三、副卷材料
高、中级政工师
1、《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三份;
2、《评审高(中)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一式十五份(附表二)。
初级职称(助理政工师、政工员):
1、《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二份;
2、《评审初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一式五份(附表二)。
四、报送单位需提供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任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发表作品、获奖证件等原件(审核后退回)。
五、中级职称论文用A4纸正反面按照下列要求复印:
(1)、期刊复印:1、封面;2、带有CN刊号并且有主办单位页面;3、目录(有本人论文的目录);4、论文(标明字数);5、封底。
(2)、报纸复印:1、带有CN刊号的刊头;2、版面号;3、论文(注:1、2、3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论文复印另附五份
需委托评审政工师的市或省直单位,应出具委托评审函一式两份,报送政工师评审材料与高级政工师材料基本相同。
六、填报要求
主、副卷材料应统一打印,主卷材料按顺序装订。其中,业务工作报告不超过1000字,重点突出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组织考核材料不超过500字;群众评议材料不超过200字。具体打印格式为:
1、纸张大小:A4型(有关证明材料按此比例缩印)
2、打印字体及字号:中文——方正小标宋、仿宋
其中:标题——方正小标宋,二号
正文——仿宋,三号
3、字间距:标准
4、行间距:单倍。
5、《评审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需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附件 申报高级政工师评审材料.doc